10月30日,邢台市召开污水处理费调整价格听证会。
会上,邢台市污水处理厂代表表示,按照省市要求,污水处理厂在2010年前出水质量要达到一级A标准,这就需要新增设备,运行成本会进一步增加。为此,邢台市污水处理厂建议调整该市污水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调整方案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的居民污水处理费从现行的0.45元/吨调为0.8元/吨;行政事业、工商业和经营服务业污水处理费从现行的0.6元/吨调为1元/吨;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从现行的2元/吨调为2.5元/吨。在公共供水管道网内的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居民污水处理费用从现行的0.8元/吨调为1.2元/吨;行政事业、工商业和经营服务业污水处理费从现行的1.1元/吨调为1.5元/吨;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从现行的4元/吨调为5元/吨。在公共供水管道网以外的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居民污水处理费用从现行的0.45元/吨调为0.8元/吨;行政事业、工商业和经营服务业污水处理费从现行的0.6元/吨调为1元/吨;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从现行的2元/吨调为2.5元/吨。
听证会上,居民代表踊跃发言。他们认为,邢台市上调污水处理费价格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上调价格的理由充分,大部分代表同意污水处理费价格上调。但他们认为,居民污水处理费由现时每吨征收0.45元一下上调到每吨0.8元,幅度太大,应充分考虑广大市民的承受力。而且,工业企业和特种企业是排放污水的主要源头,应把这些企业的污水处理费用同居民费用的差距拉大。
据了解,邢台市物价部门将在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后,进一步完善切合该市实际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上报邢台市政府常委会和省物价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