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十一五”后三年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方案》规划日前出台,自2008年起到2010年,贵州省财政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贵州省建设厅和省环保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配合国债等相关资金,用于贵州省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贵州省县城以上(含县城)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问题。
规划的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化学需氧量年削减能力达到8.94万吨。
2008年,贵州省计划建成20个污水处理工程,2009年计划建成39个污水处理工程,2010年计划建成14个污水处理工程。
据了解,贵州省90%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来自于生活污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投运是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关键环节。目前,贵州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8座,在建污水处理工程30个,贵州省生活污水处理率为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