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了解到,1~9月,呼和浩特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又创新高,达到了261天,比去年同期增加4天,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但是,由于呼和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非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进展缓慢、采暖锅炉的运行和用煤单位使用高硫煤等问题,给完成全年的减排任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和困难,特别是市区空气质量仍不稳定。因此,呼和浩特市要继续加大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标准,确保整治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呼和浩特市政府将根据当地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特点和规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具体措施是:对呼和浩特炼铁厂、武川县武兰水泥厂、新天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立窑等污染严重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和生产线进行全面关停,并拆除生产设备;对天野化工、城发热源厂等二氧化硫重点减排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年底完成减排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重点加强对非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的监管,定人定岗,强化责任,保证集中供暖锅炉的环保设备运行正常;加强采暖锅炉的管理和煤质监测,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增加检测频次,杜绝燃用高硫煤;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公主府和章盖营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10月底前竣工并投入试运行,各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区域限批政策,对污染物减排工作不力、排放目标完不成的地区,要追究领导责任,并对新上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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