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至少提高0.3元,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5元,高污染企业用水将要掏更多的钱。”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11月1日起,市区将调整自来水和污水处理费价格,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同时,嘉兴港区污水处理费参照市区标准同时调整,嘉善、海盐、平湖三个县(市)的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标准与嘉兴市区同时调整。
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上涨0.5元
“到11月1日,非经营性用水价格为2.15元每吨,经营性用水2.2元每吨。”据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处长张全明介绍,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城市供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3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提高0.2元。按照新标准计算,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用水到户价格均提高0.5元。其中,商业服务企业每立方米3.9元;一般工业企业每立方米4.2元;化工、制革、印染、电镀等高污染工业企业每立方米4.6元。
除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有所调整外,工业企业另按污染物浓度征收污水处理费。张全明告诉记者,COD(化学需氧量: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的指标,化学需氧量越大,说明水体受到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值以500mg∕L为基准,每上升或下降100mg∕L相应加减0.14元;超过800mg∕L时,每上升100mg∕L加0.3元。“比起以前,新方案更能促进工业企业控制水体污染。”
对纯净水饮料制造企业、洗车业、桑拿浴室等特殊行业用水,新方案规定:城市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9元提高到4.0元,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1.5元增加到1.7元,每立方米用水到户价格相应地增加了2.3元。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根据用水价格调整新方案,对“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式的阶梯式计量水价,“一户一表”抄表用户每月用水量在17立方米及以下的到户价为每立方米2.50元;18至30立方米的为每立方米3.30元;31立方米及以上的为每立方米4.10元。其中,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比以前上调0.1元。
“以后用水要多掏钱了!”家住三水湾万家花园的金女士得知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的消息后,认真给自己家算了一笔账。金女士告诉记者,家中每月用水在35立方米左右。按以前的水价每立方米2.2元来算,金女士每月需缴水费77元。实行新方案后,金女士则要缴2.5×17+3.3×(30-17)+4.1×(35-30)=105.9元,要比以前多用28.9元。“水价上涨了不少,以后要节约用水了。”金女士告诫家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