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和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联合举办《中心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就生态城如何主打“绿色”理念进行了解读。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矫捷表示,《规定》始终贯穿生态核心价值,即节能、环保、和谐、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重点发展符合节能环保、循环经济要求的房地产、科技研发、服务外包、物流、创意、金融、商贸、会展、旅游等产业。同时,生态城将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推广绿色建筑体系、废弃物循环利用、水系统管理以及发展绿色交通方面有所创新。
据中新生态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崔广志介绍,生态城借鉴了新加坡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等经验,并结合生态城实际情况进行了“本土化”。《规定》对生态城的城市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生态城内的建筑将按照生态城管委会组织制定的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施工标准进行建设;废弃物管理方面,明确鼓励采取管道运输方式收集废弃物;在水系统管理方面,鼓励开发污水再生、海水淡化和雨水集存等水源,实行分质供水和循环利用,禁止将饮用水用于绿化、清厕、道路清扫和补充景观用水,努力构建节约、高效、健康、和谐的城市水系统;在交通方面,生态城推行公共交通优先政策,积极发展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使公共交通成为生态城居民的主要出行方式。这些都强调了绿色、环保、可持续的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生活方式。(付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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