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浙江立法将水环境保护纳入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
浙江立法将水环境保护纳入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
发布日期:2009/1/14 15:50:27
水资源相对贫乏的浙江省决定立法增加保护水环境力度。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从明年起,将水环境保护纳入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等污染,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浙江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37亿立方米,按单位面积计算居全国第4位,但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2004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水平。而据有关部门预计,未来浙江省人口将由2005年的4898万增长到2010年、2020年的5000万和5600万,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将接近国际公认的贫水警戒线1700立方米。浙东萧绍宁舟区、浙北杭嘉湖区、温台沿海的乐清、玉环、温岭和钱塘江中游的义乌、永康等地水资源尤为紧缺。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的需要。

水环境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水利厅此前发布的“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指出,主要涉及钱塘江河口区的地区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行清洁生产,实行严格的排污控制;沿海区域尤其是缺水严重的沿海和海岛区,积极促进产业升级,限制高污染、低产出产业的发展;中部和西南山区大部分属江河上游区,要加强对水资源保护,重点对区域内的高用水行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发展节水型农业。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生态环境部部长:杜绝污水处理标准一刀切!
广州市河长办调研荔湾区河湖长制和海绵城市
呼和浩特出台管控办法 护航海绵城市建设
重庆水务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
天津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能力
三个维度看株洲如何建设“会呼吸的城”
《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出台 以法治护航河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守
闽清推进新一轮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以治水治林新成效更好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2024中国环博会深圳展 IE expo
6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7全球最大环保展慕尼黑IFAT中国系列子展
8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9六大主题分会聚焦水利行业热点,尽在9月4
10“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