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地区认真落实政府的污染减排主导作用,排污企业的治污法定责任和监管部门的执法主体责任,综合施策,科学防治,使湟水流域海东段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据近年来的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湟水流域海东段的水质逐年有所好转,且主要污染因子的浓度在海东段呈削减趋势。
湟水河在海东辖区西起平安县小峡镇王家庄村,东至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下川口村,干支流总长1093公里,流域面积6751.9平方公里,耕地262万亩,控制农田灌溉面积52.5万亩。受沿湟四县县城生活污水、淀粉、酿酒、造纸、碳化硅冶炼等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及农业用水污染的影响,湟水河水质呈有机性污染。据2008年统计,沿湟四县废水排放量达118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200万吨,生活污水980万吨。
近年来,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海东地区把湟水河的污染治理作为一件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来抓,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强化源头控制,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从污染减排、环保专项行动、河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全职运转,到《海东地区工业污染整治专题会议纪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从行署与各县政府每年签订并全面考评的目标责任书,到对一批重点水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直至全部达标排放,确保了流域污染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海东行署在从严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的基础上,于2008年整体搬迁和关停了乐都老鸦峡石灰企业群、互助沙塘川和柏木峡石膏企业群。今年上半年,又大力关停了民和县29台硅铁矿热炉和48台电解铝槽;仅此一举,县财政减收2700万元。目前,由省政府批准今年动工的沿湟四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如期推进,届时,被群众所关注的环境热、难点问题将得到更为有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