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我市再生水处理项目通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投资核字[2009]6号)文件的核准。该项目在获得省发改委核准的同时,通过省发改委报送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2009年中央预算投资备选项目。
该项目选址于现污水处理厂院内,计划今年1至12月实施。主要建设再生水净水间一座(包括提升泵房1座、混凝沉淀池4座、活性砂滤池4座、活性碳滤池2座)、加氯加药间1座、接触池1座、水质监测站2座、深井泵站1座。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日处理污水4万吨,每年减排COD1752吨,节约用水1460万吨,对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的现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以及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市和人民群众幸福家园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