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玉溪市环保区域限批整改情况接受国家环保部督查组督查。督查组确认,玉溪达到整改要求,将如实上报环保部,争取尽快解除对玉溪的区域限批。
督查组查看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情况
由于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低,澄江和江川两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运行不正常以及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2008年7月,我市(指玉溪市,下同)被国家环保部、发改委等四部委实施区域限批,暂停我市新增化学需氧排放量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此,全市上下迅速行动,以最快的速度,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整改,到去年底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并向国家环保部申请给予解除区域限批。
经过整改,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从原来不到设计能力的60%提高到了99.7%,且水质处理效果明显,各项出水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同时,启动了二期工程建设,到去年底,已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主体工程量的60%,整个工程将于2009年9月前全面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江川县污水处理厂累计投资1370万元,建成长达13公里的配套管网,日污水处理能力从6100吨提高到6352吨,日均处理率提高到86.8%,实现达标排放。澄江县污水处理厂累计投资1750万元,建成长达17公里的配套管网,日污水处理能力从4500吨提高到6474吨,日均处理率提高到82.3%,实现达标排放。同时,两县完成了污水处理价格调整。
督查组先后深入到三家污水处理厂,实地查验,走访了解,查阅工程档案资料,对整改情况进行详细核查。督查组认为,玉溪对区域限批整改高度重视,态度端正,反应迅速,行动坚决,措施有力,效果非常明显,达到了整改要求。玉溪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以人为本,重视民生,积极应对危机,把压力转变为动力,变危机为契机,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督查组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切实做好环保工作。同时,通过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前一阶段整改成果得到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