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行居民水价阶梯式计量
记者从2月12日召开的辽宁省物价工作暨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辽宁省今年将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尤其是水价改革和电价改革。
在水价改革方面,将进一步推行居民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适时适度疏导部分地区较低的城市供水价格,逐步实现经营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基本同价。通过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扩大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已经建成和在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县和建制镇要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2010年底之前省辖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要调整到不低于0.80元/立方米。
在电价改革方面,为鼓励燃煤电厂安装脱硫设施,对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发电机组,实行在现有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的加价政策。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按0.61元的优惠价格结算;对利用秸秆等废弃农作物发电,实行在辽宁省平均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8元的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