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供水价格将作出调整。6月7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拟召开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听证会,根据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公告。听证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公布。
听证参加人消费者占一半
省物价局拟召开的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听证会将设听证参加人14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构成。具体名额和产生方式是:消费者7名,委托省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1名,委托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6名;经营者3名,委托兰州市建委推荐产生;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委托兰州市经委在工业企业中推荐产生;人大代表1名,由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推荐产生;政府部门1名,由兰州市政府推荐产生;专家学者1名,由省物价局直接聘请。
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要求是,兰州市户口,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对自来水价格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一定认识,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个人意见;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将姓名、单位、职业、电话等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听证参加人要充分体现各阶层的代表性,确保下岗失业者、低保人员代表参加。
旁听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名额共6名,将委托兰州市消费者协会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报名顺序选取,报满为止。报名参加旁听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于2009年6月8日—10日到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报名。地址在城关区平凉北路665号(省委什字)。
水价调整考虑众多因素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兰州市物价工作会上,兰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就表示,该局工作人员已深入全市主要供水、用水及污水处理企业开展调研,已做好了第二轮水价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据介绍,推进水价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兰州市第二步水价改革方案,是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今年酝酿调整水价,也是近4年来的首次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是终端水价,要综合考虑上游水价等众多因素,将在审核供水企业运营成本、强化成本约束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城市供水价格。按照有关规定,水价调整将经过听证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