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旬,市区“十一五”水价改革方案听证会将举行。昨日,市物价局公布了水价改革听证方案,设计了调查表,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
调价拟分两步实施
市物价局工价处负责人介绍,市区现行自来水分为居民用水、行政事业性用水、生产经营性用水和特种用水4种,水价由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构成。水价改革听证方案对水价改革的必要性、实施步骤、配套政策、调价影响等作了说明,其中,调价步骤拟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2009年8月拟定自来水基本水价平均上调0.245元/吨;污水处理费上调0.054元/吨,由平均0.927元/吨上调到0.981元/吨;居民生活用水中的水资源费上调0.03元/吨,达到省规定标准(由0.17元/吨调整到0.20元/吨)。
第二步:2010年8月拟定自来水基本水价平均上调0.332元/吨。污水处理费上调0.019元/吨,由平均0.981元/吨上调到1元/吨,达到省规定苏中地区标准的低限水平。
根据调价步骤,居民用水到户价格,2009年8月拟由现行2.27元/吨上调至2.60元,2010年8月拟由2.60元/吨上调至2.99元。
居民用水试行阶梯价
水价改革方案对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每户4人及以下)的居民,每月生活用水价格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阶梯水价分三级,第一级,每月生活用水小于或等于25吨,按正常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第二级,超过25吨且低于或等于35吨用水区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25倍收费;第三级,超过35吨,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5倍收费。
对每户5人以上(含5人)的家庭,在以上各级别用水量上各加5吨,阶梯价格水平相同。
此外,对自备水源用户按照用水性质,与自来水用户执行相同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对取用地下水的自备水源用户,在地表水源水厂管网到达地区,其水资源费标准与当地自来水工业用户基本水价持平;对化工、钢铁、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行业,其污水处理费标准按高于一般工业服务业1.5倍幅度调整。
三口之家水费月均增6元
据介绍,目前市区居民生活用水户共计100881户。市统计局城市调查队提供数据显示,2007年市区居民生活人均年用水量为30.81吨,2008年为36.07吨。
据此测算,一个三口之家月均用水量约为7.7-9.02吨。水价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增涨0.72元/吨,月均每户增加支出5.54-6.49元,人均月增加支出1.85-2.16元。较现有人均月消费支出(统计局数据:2008年人均月消费支出915元)约增加0.24%。同时对市区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实行优惠政策,每月每户免费用5吨水。
另据调查,我市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00元,低于扬州和南通,位于全省第八位,水价调整后民用水价格水平列全省第九位,价格水平位次与可支配收入位次基本吻合。
居民可上网发表意见
水价调整方案是否适当,增加的水费是否在可承受范围内?为广泛征求民意,市物价局特地设计了调查表,调查表的问题共有13条,涉及市区现行自来水价格水平、自来水价格改革的必要性、家庭每个月户均用水量、对特困低保家庭水费补贴等问题。
即日起,市民可登陆泰州价格信息网(www.tzwjj.gov.cn),具体查看市区“十一五”水价改革听证方案。点击“水价改革方案民意调查”,发表、提交意见。在最终确定水价改革方案时,相关部门将充分考虑居民的意见。
据了解,目前,全省除苏州、盐城、南通及我市没有调整“十一五”水价外,其余各市已实施了调整或已发布了听证公告。下月的听证会将就市区“十一五”期间自来水价格调整广泛征求听证代表意见,并根据网上征集意见和听证会意见对调价方案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