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铜陵拟调整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铜陵拟调整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发布日期:2009/7/1 8:52:53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有关规定,6月26日上午,市物价局举行调整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来自全市的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共17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为切实加强和保障铜陵安全供水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促进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铜陵污染减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既考虑企业发展,又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同时参照周边城市现行自来水价格水平,市物价局拟调整铜陵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等)调整方案为:现行平均水价由每立方米1.06元拟调整为平均水价每立方米1.31元,平均调整价额为每立方米0.25元,平均调价幅度为24%,其中居民用水现行水价由每立方米0.94元拟调整为每立方米1.12元;工业用水现行水价由每立方米1.09元拟调整为每立方米1.36元;行政事业用水、经营用水、特种用水价格也拟一定幅度上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为:现行平均标准为每立方米0.58元,拟调整为每立方米0.68元,平均调价额每立方米0.10元,平均调价幅度17%,其中居民用水由现行标准每立方米0.50元拟调整为每立方米0.60元;工业用水由现行标准每立方米0.60元拟调整为每立方米0.70元;其他用水和自备水源价格也拟一定幅度上调。另外,对低保户等困难家庭用户,自来水价格仍按2001年规定价格执行,污水处理费不予调整。

  听证会上,消费者、经营者、专家等代表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定价听证方案、调整标准、管网建设和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进行了询问和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石家庄市多举措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上半年水环境成绩单出炉,这座城市拿了第一
8月1日起,《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湿地保护 福州新起点上再出发
新泰市推进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陕西:“五纵十横”水网总体格局形成
甘肃修订节约用水条例 新增海绵城市、水权
安徽省加快构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
全球城市防内涝,各有“不看海”方案
从“捂鼻而过”到“推窗见绿”,南宁治水书
热点资讯排行
1澳大利亚悉尼多个饮用水集水区检出“永久性
2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3IE expo China 2025第二
4AI模型揭露美国地下水污染:超7100万
5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退役动力电池、
6第26届中国环博会——国际沼气与农业废弃
72024水业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北京举办
8什么导致了西班牙极端洪涝?
9解锁循环经济密码,开启产业黄金市场 第2
10西班牙媒体:洪灾过后,西班牙鱼米之乡自然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