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未来几年改善“差水”、保护“好水”、推进“山水林田湖”共治等工作进行部署。
3年“小目标”
我市是北方少有的富水城市,伊、洛、瀍、涧等河流穿城而过。但是,我市确确实实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存在部分流域区域水环境质量差、河道环境流量不足、水生态受损重、水环境隐患多等问题,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一一作出安排,进一步明确了未来3年的水污染防治“小目标”。
2017年:伊河潭头断面、伊河龙门大桥断面、洛河洛宁长水断面、洛河高崖寨断面、北汝河紫罗山断面水质达到相关标准;洛河白马寺断面、伊河与洛河汇合处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标准;全市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市区6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偃师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其他县城全部完成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工作。
2018年:伊河与洛河汇合处断面水质由Ⅳ类标准提高至Ⅲ类标准,其他各河流断面水质维持或优于2017年水质标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偃师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其他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
2019年:各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政府确定的我市“十三五”水质目标;偃师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改善“差水”
近日,记者在伊滨污水处理厂采访时,工人正在栽树种花。据悉,厂区按照“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原则进行绿化,努力建设花园式工厂。该厂今年正式投用,日处理污水能力20万吨,主要处理伊滨区生活和生产污水,将有效减小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压力。
根据《意见》,未来几年,我市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等所有污染因子稳定达标排放。我市将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工程,确保到2019年年底城市区、县(市)污水处理率分别为95%、85%左右。
同时,我市将取缔小型制革、印染、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等“十小”企业;整治焦化、氮肥等重点污染行业;开展城市区和县城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油和废水治理;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推动伊洛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
在城市黑臭水体方面,我市将采取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等措施,全面消除城市区和县城的黑臭水体。
保护“好水”
我市伊河、洛河水质排名多次位于全省前列。《意见》明确,将重点保护“好水”,实施伊河、洛河等重点区域环境治理。
偃师市、宜阳县要按照《洛阳市伊洛河水体达标方案》实行;栾川县、嵩县要针对陆浑水库及伊河上游个别因子超标问题,制订专项方案,实施重点工程,确保辖区内水质达到国家和省、市确定的目标。
为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我市建立健全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制订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和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另外,我市将实时监控地下水质量变化,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