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供水安全领导小组今天公布了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综合整治达标标准,从二次供水设施现场、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制度建设、水质监测、卫生管理等6个方面对标准进行了具体界定,其中要求供水设施10米范围内不准挖坑取土、建厕所。
二次供水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有序,保持良好的通风、排水条件,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修建建(构)筑物和设置渗水厕所、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堆放有毒、有害、易腐物质。应配置、安装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应设有专门存放场所,并由专人负责,配备必要防护用品。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应有可靠的防倒流、防冻、防曝晒措施,屋顶设施应设防雷击装置。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大便器(槽)、小便器直接连接,冲洗水箱、冲洗阀应设置不小于0.3米的空气隔断。
二次供水设施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和消毒,并经过有供水水质检测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日常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应每半年清洗消毒1次,清洗消毒业务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二次供水设施单位必须持有《济南市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许可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次供水单位每月至少化验检测水质1次,检测结果及时报卫生主管部门和市城市节水办备案。全运会期间,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二次供水设施,要增加水质化验检测频次。记者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