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组听取我省水污染防治情况报告会场
7月3日至6日,根据国家“十一五”海河和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相关要求,由环保部监测司司长魏山峰带队,环保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6部委组成国务院考核组,先后对我省2008年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组分别听取了省政府和新乡、焦作两市关于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报告,成立了综合组、水质断面组、污水处理厂组、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组,现场核查了我省海河流域新乡卫河皇甫断面、南乐断面等四个断面和黄河流域的花园口断面水质情况,新乡焦作两市的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及11个工业点源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情况等,并查阅了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的全部档案资料。
考核组一致认为,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环境保护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目标、部门分工负责、加大执法力度、社会广泛参与,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据了解,截至2008年年底,我省海河流域93个列入规划的项目,已完成59个,完成率63.4%。黄河流域67个列入规划的项目,已完成37个,完成率55.2%。2008年,列入规划考核的我省3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均高于国家2008年度考核达标率不低于60%的要求。其中,黄河流域郑州花园口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据环保部核定,2008年,我省海河流域COD排放量为16.3万吨,较2005年削减5.2%,黄河流域COD排放量为11.7万吨,较2005年削减27.8%,均完成了国家与我省签订的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核查组在充分肯定我省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成效的同时,也提出了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进一步加快海河和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的实施;建立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确保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环境监测、应急监测和环保执法等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管水平;加强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设湿地和修复生态,促进水质的改善,提高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完成“十一五”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及早谋划部署“十二五”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张大卫副省长代表省政府表示,将严格按照考核组的意见和建议,以中央投资拉动内需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海河、黄河以及淮河流域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投资力度,确保今年年底完成规划项目70%以上任务;继续加强对食品、医药、化工等行业的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改造工程进度,狠抓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在总结沙颍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今年7月底,将在海河流域全面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确保全面实现我省海河、黄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