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省环保厅正式印发《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各设区市将分头制定市级计划,并于4月底前报送省环保厅。
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全面消劣,我省今年明确提出了更高要求的水污染防治目标:我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10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73.8%,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75%以上,全省消除劣Ⅴ类水。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达标(嘉兴市有所改善,其余设区市稳定达标)。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方案》细化提出了保障水生态环境、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城镇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执法监管、全面深化“河长制”等8项重点任务。2017年,浙江将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完成整治500家;杭州市、宁波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年底前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标准并稳定达标排放;全省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全部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今年将全面消除劣Ⅴ类水。《方案》要求对全省劣Ⅴ类水质断面所在河流全流域开展排查,覆盖所有河道,农村池塘、沟渠、山塘水库、小溪流及城市内河、排渠等小微水体,做到排查无盲区、全覆盖,列出全省劣Ⅴ类水体清单。同时,按照“一点一策”制定实施剿灭劣Ⅴ类水实施方案,紧扣“截、清、治、修”四个环节,协同推进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排污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等六大工程,全面消除劣Ⅴ类水,同时确保不新出现劣Ⅴ类水。
《方案》还同步提出了严格督查考核、强化科技支撑、加强资金支持、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台账管理、注重宣传引导等6方面保障措施。各地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将作为“五水共治”督查的必查内容,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其结果纳入“五水共治”和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还与生态创建、生态补偿、区域限批、相关资金分配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