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降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环境代价,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近日,记者就西部大开发10年来,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进展采访了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主动防控 从源头保护好西部生态环境
记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搞好西部大开发的切入点。环境保护部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
周生贤:环境保护部主动防控、集中力量稳步推进了西部地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自2000年以来,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报请国务院批复了《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一系列规划,西部地区重点流域水污染状况得到遏制,部分流域水质得到显著改善。对西部地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给三峡库区污水处理运行补助资金达42542万元。
环境保护部还联合有关部门连续7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另外,我们注重从开发、建设源头控制生态破坏,出台了《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有序开发小水电加强生态保护的通知》、《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文件,为实现西部地区工程建设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充分发挥环评的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完善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支持西部地区煤电、煤化工、石油石化、煤炭深加工、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加工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加快审批进度。10年来,共审批建设项目近1200个。
加强规划与监管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记者:这些年来,西部地区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就?
周生贤:可以说,通过不断努力,西部地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2004年,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划出的50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中,西部地区占25个,保护面积达145万平方公里。
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在西部地区新建了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西部地区国土面积的18%,为保护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环境保护部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印发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生物多样性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有序推进。2007年,经国务院同意发布了《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在西部地区的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青海、新疆等7省区市开展了生物多样性评价试点。
区别对待 支持西部可持续发展 记者:与东中部相比,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环境保护部是如何推进和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
周生贤:对于西部地区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环境保护部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给予了大力支持。综合考虑西部各省区市环境容量、排放基数、工程削减能力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对西部地区实行总量控制政策的倾斜,统筹解决了西部地区由国家审批环评项目所增加的二氧化硫总量指标。另一方面,我们毫不松懈地抓好治污减排工作。从2007年开始,环境保护部每半年开展一次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对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启动了减排预警通报机制。对没有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部分地市和单位实施了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
中央财政首次设立的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也向西部地区倾斜。2008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安排资金1.67亿元,资金总量占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33.4%,支持226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56万人;2009年,安排资金3.82亿元,支持500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107万人。
环境保护部不断加强区域环境保护指导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和宁夏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了支持新疆环保工作协调会和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工作协调会,提出了支持的具体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了《青藏高原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会同青藏高原五省(区)环保部门完成了各专题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
我们还切实做好对口援藏工作。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能力建设共投入13961万元,其中,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投入3335万元,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投入6094万元,改善环境管理基础设施和基本工作条件投入4532万元,支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促进西藏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提高。
多措并举 推进西部地区环保能力提高
记者: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过程中,西部地区的环保工作水平有了哪些提高?
周生贤:西部地区的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2000年以来,环境保护部配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西部地区下达了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冰冻雨雪灾后环境监管能力恢复重建与应急监测项目等,资金总额达518503.9万元。2004年至2008年,为西部地区配备执法车辆1596辆,应急指挥车辆13辆,取证监测仪器设备1.9万余台(套)。
环境科研能力不断提高,通过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状况遥感调查工作,已基本摸清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和动态变化,提出了针对我国西部不同生态承载力区域的产业发展建议,同时为科学合理地实施西部大开发奠定了基础。
西部区域督查派出机构建设不断加强,成立了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统筹协调西部跨省域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0年来,西部地区环保机构由1999年的2131个增至2008年的3050个,增加43%;人员由17724人增至31368人,增加77%。西部12个省份中,已有3个省份的部分设区城市实行环保派出机构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