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小组25日表示,澳门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实行新自来水价格机制,通过执行阶梯水价收费促进社会各界节水。
根据这一价格机制,澳门特区的水价收费将分为“家居用水”和“非家居用水”,以每两个月为一期计算。
“非家居用水”又分为“一般非家居用水”和“特种用水”。后者的用户包括博彩业、酒店、蒸气浴室、建筑用水及临时用水,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5.27元和5.8元。(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