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强降雨带来的自然灾害,8月16日,省环保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局和环境监测站,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加强对重点水污染企业的监管,特别是临江沿岸地区,要严加防范,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洪灾期间,各级监测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准备应急出动。尤其要加强对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异常变化情况的分析,预警可能出现的灾害情况。各地要加强环境安全巡查,突出抓好核设施、放射装置、石油化工、有色金属选冶等高危企业和危险废物贮存与处置场所、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尾矿库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应对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同时,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迟报、漏报和瞒报,要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