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省级环保补助资金即日起开始申报,各县(区)环保局负责组织的辖区内申报项目须在3月底前上报到省。据悉,今年省环保补助资金将重点支持跨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珠三角地区非核心区的县、中心镇污水处理项目等,淡水河流域污染整治项目有望列入。
据介绍,省环保补助资金还将重点支持珠三角地区非核心区的污水处理项目、企业三废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清洁生产项目和列入国家和省级相关环保规划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地级以上市属项目原则上限报5个,县(县级市)属项目限报3个。具体情况可登录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gdhzepb.gov.cn/)查询。
据了解,2009年度,惠州共有10余个项目申报后获批通过,共得到2280万元省环保补助资金,这些项目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建设、清洁生产项目以及工业污染源监管检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