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在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今年2月,市环保部门加大了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环保监管,对辖区可能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污染企业进行了集中清查。
淮南市目前现有涉及重金属类企业4家,均为含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重金属排放企业4家,分别为3个集中式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1个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保执法人员根据排查结果,深入相关企业,按照清查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企业生产、治污设施运行、企业排污和周边环境情况以及原、辅材料储运情况。与此同时,对上述企业所排放的废水、废气中重金属污染情况,市环境监测站也进行了监测。排查中,没有发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环境管理制度规定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以及违法排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