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水利部17日联合发布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要求,到2015年,重点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8个百分点。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表示,“十一五”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与2006年相比,2010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增加了13.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6.9个百分点。
“应该看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环境保护的压力将继续增加,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长期积累的问题开始暴露,流域水环境风险日益凸显。”赵华林说。
《规划》深入分析影响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兼顾水环境改善需求与可达性,制定了水污染防治目标。具体地,松花江流域总体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到良好;淮河在轻度污染基础上有所改善;海河重度污染程度有所缓解;辽河流域、黄河中上游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太湖湖体维持轻度富营养化水平并有所减轻;巢湖湖体维持轻度富营养水平并有所减轻;滇池重度富营养化水平改善到中度富营养化水平,力争达到轻度;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保持良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
在总量控制上,《规划》提出到2015年,重点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0年削减9.7%;氨氮排放总量削减11.3%。
此外,《规划》明确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系统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升流域风险防范水平6大重点任务。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水污染防治向精细化管理、多种污染物并重、综合协同控制、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转变。”赵华林说。
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于琪洋表示,根据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力争到2015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据悉,《规划》编制中成立了由12个部委及重点流域23个省(区、市)联动的工作机制,历时两年完成,已得到国务院正式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