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为期三天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主持全体会议并讲话。
全体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确定了本市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会议表决通过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杜德印在讲话中说,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着力突出地方特色,为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从无害化向资源化转变,实现城乡水流域统筹治理、水环境持续改善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杜德印指出,市政府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具有重要意义。要增强实施总体规划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维护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深刻认识和更好地坚持首都城市的性质、功能和目标,进一步增强首都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要通过有效实施总体规划,解决好城市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要改善总体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详细规划,不断提高总体规划实施的工作水平。
杜德印说,本次审议的两项议案,在办理中坚持了市人大督办和市政府办理相互配合、密切协调,使议案办理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的过程,办理取得明显成效。西部地区发展要坚持建设西部绿色新区的目标,坚持民生为本、生态优先、文化为主、科技支撑、制度创新、宜居宜业的原则,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开发。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农村城市化,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近年来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下一步要继续抓好50个重点村的改造建设,不断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特别是要分析矛盾和困难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上或制度上找到破解的方法。
杜德印指出,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正式启动,在今后一段时期市人大常委会要把人代会的筹备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统一思想,解放思想,组织代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为开好会议做准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马振川、吴世雄、柳纪纲、刘新成、李昭玲,秘书长唐龙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