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金华江、浦阳江、东阳江、南江、武义江、兰江6条主要干流及市级18条直接入江的主要支流,以行政区划为界分段,明确了市级、县级、乡级河长名单,各县(市、区)同步明确了县级、乡级、村级河长名单,将河长制延伸到各行政村,实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管理,全市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水责任体系。
金华市采取五项措施,全面推进四级河长制的落实: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治水责任书,实行治水目标责任制考核;绘制全市和市本级治水示意图,划定河流监测断面;制订《“河长”制考核办法》,每月对各县(市、区)流域水质进行月度考核排序;开展电视台《八婺问水》大型新闻行动,新闻媒体和民间环保组织联动曝光治水问题,鼓励社会各界监督治水工作;建立市机关部门和市县治水联动机制,对治水工作实行效能考评问责。促使全市上下形成强大治水合力。
经过不断努力,今年以来,金华市治水工作取得进展。今年1~8月、1~9月,金华市连续在全省跨行政区域交界断面水质考核中为优秀,扭转了前两月考核连续不合格的被动局面。1~9月,全市37个市控以上断面,Ⅲ类水16个(同比增加两个),占比43.2%;Ⅳ类水10个(同比减少5个),占比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