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和完善体制和机制。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逐步建立完善环保决策参与机制、镇街环保工作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绿色环保信贷机制、环保宣教机制。形成从县到镇街、部门的环保工作网络,为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工作目标任务。2010年必须全面完成9吨COD和228吨SO2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促进经济和产业结构上档升级。
三是全面实施环保“四大行动”。大力实施“蓝天行动”,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巩固烟尘控制区成果,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0天以上。深入推进“碧水行动”,争取资金开工建设濑溪河流域五个污水处理厂;完成峰高污水管网建设及清江、路孔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各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平均值90%。全面实施“绿地行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宁静行动”,巩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整治噪声污染扰民,区域环境噪声稳定达标,建成2个“安静小区”。
四是全面推进环保基本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等,严格执行《荣昌县工业企业环境准入规定》,切实把好环境准入关,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强化环境执法,要充分利用电子监控平台的作用,远程实时监控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实现持续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扩大在线监测和监控面,力争实现全覆盖。强化环境应急和安全,加强对危化企业的环境安全的监察力度,重点检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完善情况以及各种环境安全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五是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环境保护纳入全县主题教育内容。
六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和市环境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部门内设机构,逐步增加人员编制,加快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步伐,巩固环境监察国家一级标准、实现环境监测达国家二级三类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促进环境信息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全县环境质量监测能力、污染源监控能力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为荣昌环境质量的改善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