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城〔2010〕4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2009年度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绩效考核
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污水处理运行的监管,促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要求,依据《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绩效考核标准(暂行)》,我厅于2009年11月5日—11月18日组织专家组对全省132座城市污水厂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检查情况
1. 总体情况:2009年,全省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及污水处理单位认真贯彻“运行管理年活动”的要求,采取得力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通过绩效考核检查,多数污水厂能够做到规范管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主要表现在:操作规程完善,技术档案、原始资料数据齐全,出水水质、污泥脱水达标,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重视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目前,我省已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共有140座,建成总规模599.05万吨/日,2009年共计处理水量17.25亿立方米,削减COD50万吨,为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和促进我省城市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具体考核情况
(1)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5个):郑州马头岗、郑州王新庄、郑州五龙口、商丘、洛阳瀍东、洛阳涧西、鹤壁山城、濮阳、平顶山、许昌瑞贝卡、漯河、焦作、南阳、民权、登封、栾川、伊川、柘城、滑县、兰考、获嘉、延津、宝丰、镇平、范县等污水处理厂。
(2)绩效考核良好单位(60个):开封西区、驻马店、鹤壁淇滨、新乡骆驼湾、信阳、安阳首创、开封东区、新乡小尚庄、虞城、唐河、偃师、浚县、禹州、淮阳、沈丘、睢县、项城、鹿邑、长葛、郸城、禹州源衡、西华、扶沟、方城、西峡、南召、新野、沁阳、南乐、汤阴、社旗、郏县、汝州、台前、孟州、桐柏、林州、宜阳、温县、武陟、修武、鲁山、长垣、确山、孟津、舞阳、新安、正阳、新密、尉氏、嵩县、汝南、济源、上蔡、商城、潢川、淮滨、洛宁、息县、灵宝等污水处理厂。
(3)绩效考核合格单位(42个):周口沙南、濮阳中原油田、安阳聂村、洛阳涧河、上街、新郑、巩义、通许、中牟、荥阳、开封县、辉县、卫辉、封丘、汝阳、淇县、内黄、清丰、博爱、平舆、西平、遂平、泌阳、新蔡、罗山、光山、固始、新县、临颖、太康、夏邑、宁陵、永城第一污水厂、襄城、鄢陵、淅川、邓州、叶县、内乡、三门峡、陕县、渑池等污水处理厂。
(4)绩效考核不合格单位(5个):吉利区、义马、杞县、原阳、舞钢等污水处理厂。
(5)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按省辖市排名顺序为:郑州市95.41%、商丘市91.93%、许昌市90.75%、平顶山市90.72%、三门峡市85.63%、漯河市85.48%、焦作市84.29%、鹤壁市80.89%、信阳市79.30%、周口市77.60%、安阳市76.80%、洛阳市75.91%、新乡市73.68%、南阳市71.47%、驻马店市67.36%、开封市62.27%、濮阳市59.08%。
特对以上绩效考核优秀的25个单位提出表扬,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5个单位提出批评。各有关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抓紧时间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0年3月底之前书面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二、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工作成效
2009年,全省各市、县依据《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从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入手,重点抓好现场作业环节,完善各类原始纪录和统计报表,加强绩效考核,全省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了规范运营,运营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基本全部实现稳定运营。2009年,参加绩效考核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共有132座,通过绩效考核,96%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合格标准,其中优良率达到64.39%。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以省辖市计算有8个市超过了80%,分别是郑州、商丘、许昌、平顶山、漯河、焦作、三门峡、鹤壁。有128家出水合格率达到95%以上,绝大多数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优于设计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在改进工艺控制过程中,不但降低了处理成本,还大大提高了处理总量和处理质量,全省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达到81.98%,处理质量也大大提升。
(二)建立建全了运行管理制度。大多数污水处理厂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账、统计报表,及时完成运行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切实维护设施的规范达标运营。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各类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措施,保证了设备正常稳定地发挥作用。通过奖励和批评,鼓励职工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保护和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积极、主动、熟练地投入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之中。
(三)保障了设备完好与运转率。多数污水处理厂建立建全了设备保养及维修档案,严格按照计划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从以下几方面保障了设备的正常运行:一是设备性能良好,各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原设计或最低限度满足污水处理生产工艺要求;二是操作控制的安全系统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三是运行稳定,无异常振动和噪音;四是电器设备的绝缘程度和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电器安全规程。按照规定的工况和运转规律,正确地操作和维修保养,不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且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
(四)严格控制处理成本。大多数污水处理厂在生产过程中,认真收集各种运行数据,不断地改进工艺控制过程,加强了设备维护和保养,提高了处理能力,降低了药耗和电耗,严格控制了处理成本,全省污水处理成本全部在合理范围之内。
(五)提高了政府对污水处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开展管理年活动和绩效考核检查,加强了各地政府对污水处理的重视程度,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加大了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督查,进一步解决污水处理厂运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大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运行经费基本能够拨付到位,保证了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六)提高了员工素质,促进了企业管理。各企业不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使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部分污水处理厂还进行了质量认证、计量认证工作。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水平普遍得到明显提升,“规范管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运营宗旨得到初步落实。多数污水厂还以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力度,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技术练兵、比武等等活动,切实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促进了全省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污水处理厂的共同努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在绩效考核检查中发现,运营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污水处理厂由于厂外管网不配套等原因,运营负荷率偏低,不能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率。全省还有18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足60%,分别是:开封东区、安阳聂村、周口沙南、杞县、开封县、孟津、新安、汝州市、濮阳中原油田、清丰、南乐、台前、义马、淅川、新野、宁陵、汝南、遂平县污水处理厂。
(二)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较低。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不规范,内部管理工作薄弱,运行记录不完善、运营生产管理各项制度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工艺运行分析能力较差。如舞钢、内乡、义马、原阳等污水处理厂。
(三)化验水平亟待提高。通过现场核查,发现多数县级污水处理厂化验项目不健全,化验人员技术水平较低、化验原始记录缺失或不完善;日常监测项目少,表格填报不规范;不能利用化验数据及时指导生产工艺、调整工艺。尤其是义马、吉利区等污水处理厂化验检验工作处在全省较低水平。
(四)部分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措施和制度不完善;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安全管理不规范,现场缺少警示标牌和安全救生设施、设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是应急预案不完善,存在着对应急预案重视不够、应急措施不完善的状况。如中原油田、泌阳、新蔡、封丘、杞县、渑池、义马、鄢陵、内乡、舞钢、吉利区、原阳等污水处理厂。杞县污水处理厂因应急处理不当,导致停运一个月。
(五)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规范,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如永城、义马、鄢陵等污水处理厂。
(六)个别BOT运营的污水处理厂行为不规范,管理较混乱,存在停运、虚报水量、出水不达标等现象。如杞县、封丘县等污水处理厂。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要求
2010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推进全省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省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管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使我省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深入开展运营管理年活动。加大“运行管理年”活动的宣传力度,使“运行管理年”活动持续深入,真正起到“运行管理年”活动的作用和成效。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督查、监管力度,通过强化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开展绩效考核等措施,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全省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运营宗旨。
(二)加大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各市要依据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本市排水系统现状,尽快组织编制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要根据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将新建或改建排水设施项目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加大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
(三)规范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办法、操作规程等,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市场化运营污水处理单位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检验检测工作,要督促污水处理企业提高检验检测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认真执行《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检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完善日报和月报制度,并按所附表格统一格式进行规范化管理,如实填写日常运行的各种报表。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计量设施和器具维修管理工作,建立企业计量器具年检、校验制度。三是加强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污水处理厂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四是细化污水处理厂工艺和设备管理,完善各类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五是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账、统计报表,切实做好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六是督促县级污水处理厂实现“双回路”供电,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七是市场化运营的污水处理厂要按照特许经营的要求,参照《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规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规范管理。
(四)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的核拨管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各市、县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要确保优先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费用,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自有财力和省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统筹解决。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核定暂行办法》,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核定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运营数据的核实和监管,及时核定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并督促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污水处理费,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五)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定,推进污水处理运营工作深入开展。研究制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水回用指导意见,推进城市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建设。针对县级污水厂化验实际情况,研究不同级别的污水处理厂化验问题和不同的考核方式。研究制定《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工作的监督管理。
(六)强化培训,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带动作用。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定期举办污水处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组织专家进驻缺乏技术人员的污水处理运行单位现场指导。二是选定郑州王新庄等8个污水处理厂作为培训基地,组织全省县级污水处理操作人员分期分批跟班操作,切实提高县级污水处理操作人员的实操水平和能力,提高县级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水平。三是为促进全省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提升全省污水处理管理水平,结合本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我厅选定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王新庄污水处理厂等25个污水处理厂作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营示范单位。各省辖市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培育亮点,加强交流学习,实施典型带动,促使全省污水处理运营规范化管理工作。
(七)加强督查考核,建立规范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绩效考核标准(暂行)》,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的考核检查。全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考核检查工作,并将考核工作向全省通报。通过开展全省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评比活动,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水平,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
(八)加强污水处理信息管理。建设部2007年12月印发了《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建立了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制度。全省大部分市、县都能及时上报污水处理项目运营信息,但是部分市、县仍然存在误报、漏报、瞒报、上报不及时等现象。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运营项目上报数据的核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在建和新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的核查、梳理,对于错报、漏报信息的,要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整改,按规定报送信息。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此次绩效考核检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2010年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作,解决运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省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省辖市工作方案请于2010年1月30日以前以书面方式正式报送省厅城市建设处。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督查,并研究建立项目建设和运营信息报送及绩效考核奖惩机制。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