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月29日电(记者魏梦佳、沈翀)正在召开的湖北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宪法行政法学教授周叶中建议立法保护“千湖之省”湖北水资源,理顺“治水”行政体制,以应对当前这里面临的水患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巨大压力。
湖北省素有“千湖之省”、“洪水走廊”之称,这里既是三峡工程所在地,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湖北面临水患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的巨大压力。河流湖泊减少,水体污染严重等问题日益突出。
但当前“多龙治水”的行政体制严重影响了治水效果的发挥。周叶中教授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水行政管理基本上承袭了计划经济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江河湖库等水源地、农村水利、防汛抗旱、用水规划、城市供水、排水和城市地下水管理、水污染治理、城市节水等等,都由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这种“多龙管水”的水管理体制打破了水资源利用的自然循环,在水资源治理的过程中出现争权逐利、推责懈怠等问题,并无法应对越来越严重的缺水和水污染的现实。为此,周叶中教授建议尽快制定《湖北省水资源保护条例》,以满足水资源有效、持续、科学的利用和湖北省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周叶中说,这部综合性的法规应不同于以往制定的局部性和单一性立法,要对湖北省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主要方面进行规范,包括水资源调查与规划、水资源保护、饮用水保护、取水和供水管理、节约用水等内容;并以法规的形式,确定建立高效统一的水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以强化政府责任、改进和创新排污费的征收与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