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今年4月起至7月,全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全省范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作动员部署,副省长王建满到会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海鸥在舟山分会场参加会议。
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分四个方面:饮用水源保护情况,包括饮用水源地和饮用水备用水源地规划、建设、监测和管理情况,尤其是重点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和农村自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及饮水安全情况;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及考核情况,包括河流及沿河地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实施、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排污总量控制以及污染减排和重点污染源整治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和处理情况,包括其规划、建设、运行和达标以及污泥处置情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包括农药、化肥、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整治情况。此外,各地还将根据本地实际,对当地突出的水环境问题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