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了解到,山西省今年水污染防治目标已经确定,到2010年年底,山西省9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将达到8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给山西省“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目标。
从今年起,山西省每年对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检查评估,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控,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快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边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旅游开发、畜禽养殖等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禁止在洁净水域新建产生污染物的项目。对无法按期完成且排放污染物超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将废水排放量大、影响水环境质量的污染源列为环境监管重点,凡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关停。
山西省还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作为重点实施项目,优先立项,优先予以资金保障,确保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