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市污水处理规模已达141万吨/日(其中主城区120万吨/日),是2008年同期的3倍。实际新增污水处理量58.5万吨/日(其中主城区新增51.5万吨/日,四县(市)新增7万吨/日),加上原有的中科成、国祯污水处理厂,主城区实际污水处理量达80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率由2008年初的40%提高到目前的81.4%,超过省市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到2009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7.2%),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率实现了较大的飞跃。预计到2011年,我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171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行政辖区内将基本实现“全覆盖、全收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加强领导,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局党委、局行政始终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高度,充分认识为民办实事,提高污水处理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杜强、局长黄吉邦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罗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全力以赴为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员保证,使为民办实事工作顺利得到顺利推进。
(二)坚持高位协调,突出解决难点问题。
我市新建5座污水处理厂2008年以来陆续竣工投产,今年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造成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量偏小,实际负荷率达不到设计能力要求。对此,局党政一把手亲自带队,逐个项目、逐条管线,现场查勘和督办,研究具体办法和对策,实行一厂一策、一线一策、一点一策,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集中一切力量突破建设瓶颈,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有效提高了污水处理厂负荷率。①针对岳麓、新开铺、花桥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污水提升等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突破管网建设受道路建设制约的瓶颈,对拆迁量大,影响道路建设进度的情况,采取增加临时提升措施和先行建设临时管网的方案,提前接通污水管。对岳麓污水处理厂采取临时截污和提升措施,加快提升泵站建设,使岳麓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从今年3月的6-7万吨/日提高到目前的近20万吨/日;对新开铺污水处理厂投入400多万元建临时提升泵站,确保6月底达到2万吨/日的进水能力,预计年底达到6万吨/日的能力;加速对圭塘河排污口进行截污改造,使花桥污水处理厂新增进水量5万吨/日。②加强沟通协调,实行一月一调度,有效解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薄弱环节。雨花区加快圭塘河截污改造,完成改造点82个;天心区加快道路拆迁进度,确保了新开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加速推进;市建委负责的岳北垸、岳华垸、徐家湖泵站提前于6月15日竣工送水,新增污水进水量3-4万吨/日。
同时,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我们加大了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按照长价房[2007]47号《关于调整供水价格的通知》,污水处理费实行分类征收,标准调整为综合平均价格0.75元/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0.65元/吨,行政事业用水0.70元/吨,工业用水0.80元/吨,经营服务性用水1.18元/吨,特种行业用水1.28元/吨)。2009年1-11月征收污水处理费2.2亿元,预计全年征收2.45亿元。
(三)坚持落实责任,加强运营监管。
一是强化责任分解。明确局长为“为民办实事”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将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和局属企业、运营业主,对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长沙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长沙市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长沙市国帧水净化有限公司、长沙市引水及水质环境有限公司等项目责任主体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成立了专门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不落实、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对进度缓慢的和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强化运营监管。出台污水处理企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对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水量进行定期检测,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测结果与污水处理服务费直接挂钩,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同时,不断加强与市环保局的联动,建立在线监控,杜绝偷排和不达标排放。
(四)坚持会商调度,强化督查督办。
一是强化考核机制。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完善的考核体系,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考核。二是强化调度会商机制。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我局不定期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环保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研究。三是强化督查督办机制。市政处、排水处等定期联合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多条渠道、多方督促的局面,有力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