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网讯 4月15日,江苏省审计厅向太湖流域各省辖市审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太湖水污染治理审计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对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新一轮审计工作。去年该厅已组织省本级及太湖流域审计机关对太湖水污染治理一期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受到了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长罗志军对审计报告作了重要批示,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督查、整改。今年该厅将继续实行“上审下”和“同级审”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对2009和2010年太湖水污染治理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按照《通知》的要求,今年审计工作着力突出以下“五个重点”:
一是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所涉及的中央、省、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重点关注资金拨付率、配套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完成总投资情况,分析应拨未拨资金和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原因,以及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带动地方(含社会)总投资情况。二是地方政府设立太湖水污染治理专户情况。重点关注地方财政资金的到位、使用以及占当地新增财力比例的情况。三是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完工率,查找项目未完工原因。对项目审计,将采取抽审的办法,抽审比例必须达到当年所安排项目的20%,并要兼顾各类治理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选择以BOT或TOT等融资方式实施的项目,重点关注该融资方式在太湖治污中的应用成效及风险。四是项目治理的绩效情况,重点关注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方式及影响。五是下级政府和本级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完成年度目标责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