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资源讯 (记者/蒋予昕 通讯员/曹丽萍 钱开胜)近日,资源县两水苗族乡塘洞村东寨屯,年逾七旬的赵清绥老人家里一派喜庆气氛。随着记者打开龙头,一股涓涓清流哗哗而下……老人赞不绝口地说:“饮水安全工程,这事办得太对老百姓的心思了。”这是该县加快实施“母亲水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通过“三举措”未雨绸缪监督“母亲水窖”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一是严格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设计、建设标准、工程进度、管材设备采购、工程验收标准、工程竣工结算的“六统一”程序开展项目建设,凡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财政将停拨资金。二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做到专人、专账、专户、专款专用“四专”管理,县纪委、审计局等部门对违规、违纪、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三是注重工程长效管理。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项目村委会运行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如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规章制度,形成责权明晰的管理体制和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同时,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母亲水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水质监控及保护,做到“以水养水”,确保工程长期充分发挥效益。
今年该县已在20个村实施“母亲水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20个,项目资金达422.35万元,将解决800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