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云南昆明市“垃圾费随水费征收”正报审批 实施时间未定
云南昆明市“垃圾费随水费征收”正报审批 实施时间未定
发布日期:2011/5/6 13:28:23

  对于“下月,垃圾费随水费征收”的说法,来自昆明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最新消息是,“方案正报上级部门审批,具体实施的时间还没定”。


  垃圾费随水费征收,不少市民发表了看法:


  有市民说,感觉影响倒是不大,就是“绑定”的消息来得有点突然。


  有市民说,绑定也没多大关系,也变相提倡节约用水。


  也有作为用水大户的呼声,比如桑拿和酒店游泳池等,他们表示,这样一来,“负担太重”。


  目前,昆明市发改委及昆明通用水务均表示,还未接到任何有关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的执行文件和政策。


  对于昨日有媒体报道,昆明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6月1日正式采用“水消费系数法”随水费征收一说,昆明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陈春昨日在电话中表示:“他们报错了,这个方案我们正报上级部门审批,具体实施的时间还没定。”


  固疾


  垃圾费难收多在老旧小区


  就目前垃圾处理费事宜,记者致电华都花园、云南映象小区物管,工作人员称,目前垃圾清运费每户每月收取10元,即120元每年每户,之后再交至环卫部门,“通常在业主缴物管费时,就一起收取一年的垃圾清运费”。


  除了物管代收垃圾费以外,社区委员会也想尽办法代收垃圾费。


  永顺里1号院没有物管,但是每个单元都有一位“栋长”。李师傅是1号院某单元的“栋长”,向单元21户住户收取每年184元费用,垃圾处理费、门卫费等5项费用,之后再交给社区居委会。“收一次费用至少得两个月,有时还收不齐。”李师傅称,单元楼内总有少数住户以各种理由搪塞,不缴费,“我也没办法”。


  记者从部分社区居委会了解到,收缴垃圾费仍是部分老旧小区的大难题。苏家塘社区居委会一人士介绍,收不到垃圾费他们也没办法,只能向街道办反映后,协调环卫公司来清运。


  新规


  部分市民认为“影响不大”


  永昌小区的李大爷表示,和水费捆绑收费,肯定能提高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李大爷家每两月用的水在8吨左右,如果按新规执行,每月交的垃圾处理费也不到4元。“多用水多交,少用水少交,这也变相提倡节约用水。”


  记者随机采访了10多位市民,大部分市民称每月正常用水在10~15吨左右。如果按每月15吨用水量计算,则每月缴纳12.6元的垃圾清运费,“影响并不大”,但突然说6月份开始征收,感觉很突然。


  也有市民表示,如果家里用水出现故障,导致用水量出现异常,那垃圾处理费该如何计算?同时,记者从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昆明还没有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昆明通用水务一人士表示,通用水务目前还未接到任何有关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的执行文件和政策。对于供水公司在代为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可提取1.5%作为代收手续费也“不太清楚”。


  发改委不知情


  记者以市民身份致电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然后转接到昆明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这个收费确实需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核准,但现在发改委并不知情,至于城管局是通过何种程序通过的,发改委不知道,城管局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也没有邀请发改委参与协商,也不知道这个政策制定的依据。


  记者试图联系昆明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但该处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通过昆明市发改委网站可查知,价格管理处的职责包括负责全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的审批或上报等。


  《方案》可否细化


  对于目前昆明拟实行的“水消费系数法”,其收费标准只分居民生活用水、行政生活用水、工商用水和特种用水四类,有市民表示不精准。


  有市民称,比如一些大型企业由于生产垃圾量大,他们自行将垃圾运到垃圾基地进行处理,为此付出了不少运输费用,因此相关部门在收取垃圾费时应考虑这个问题。


  另外,对于一些垃圾生产量大用水量少的商铺来说,按照用水量收取垃圾处理费,就少收取了垃圾费。


  “用水大户”负担过重


  一位在桑拿室工作的先生,听记者解释完垃圾费和水费捆绑时惊呼:“那不是抢钱吗?”


  目前一些酒店都设有游泳池、桑拿、足浴等服务,这些服务的用水量都很大,但产生的垃圾量却不大。假如凭水消费量收取垃圾处理费,则费用与实际垃圾量不符,这位先生称,“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不利于桑拿行业和酒店业的发展。”


  只交水费不交垃圾费怎么办?


  也有市民存疑:把垃圾处理费捆绑水费一起收取,假如水消费者只缴纳水费,不交垃圾处理费,那怎么办?


  该市民称,按相关规定,假如用户不交水费,自来水公司可以拆除水表,停止供水,并收取滞纳金;但如果用户只交水费,而不交垃圾处理费,自来水公司因权限的原因,怎么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增强气候韧性,城市的关注点在哪里?——专
贵阳市中心地下32米处,有这样一座再生水
德州市政联合德城区城管开展排水系统集中整
多水源联合调度!引黄济青工程实现“三水四
深规院: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带头示
贵州黔南:减污染 加生态 “小黄河”变身
广东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出炉!你身边的河
合肥市市级公共排水设施移交工作正式启动
绵阳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水环境整治提升和
到今年底重庆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将超800平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6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7“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8临沂市“黑臭河水体源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
9美国未来20年将在污水基础设施上花费27
10跨界布局水环境治理!隧道股份环境集团揭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