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河北省将降低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污染物考核的超标梯度、提高流域生态补偿金扣缴标准。同时,考核因子也由过去的COD新增氨氮。
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通知》明确,考核范围为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考核全省七大水系主要河流跨设区市界的断面(以下简称省考核断面),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界的断面(以下简称市考核断面)。
自2008年4月起,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的5市实施跨界断面目标考核和生态补偿管理机制。该项政策的实施,强化了政府的责任,有效地遏制了上游向下游排污。2009年,河北省在全省七大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当初规定的扣缴生态补偿金标准是: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时,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的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监测结果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1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5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150万元等等。去年,河北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成为全国首个获此奖的环保类项目。
日前印发的《通知》明确了扣缴生态补偿金标准。
关于COD:
当省考核断面COD超过规定标准扣缴生态补偿金标准:当河流入境水质达到规定标准(或无入境水流)时,以0.2倍和30万元作为一个扣缴档次进行扣缴,上不封顶。即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的水质COD浓度监测结果超过规定标准0.2倍以下,每次扣缴30万元;超过规定标准0.2倍至0.4倍以下,每次扣缴60万元;超过规定标准0.4倍至0.6倍以下,每次扣缴90万元,依次类推进行计算。同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对所有超过规定标准断面累计扣缴。
当河流入境水质超过规定标准,而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水质COD浓度继续增加时,以0.2倍和60万元作为一个扣缴档次进行扣缴,上不封顶。即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的水质COD浓度监测结果超过规定标准0.2倍以下,每次扣缴60万元;超过规定标准0.2倍至0.4倍以下,每次扣缴120万元;超过规定标准0.4倍至0.6倍以下,每次扣缴180万元,依次类推进行计算。同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对所有超过规定标准断面累计扣缴。
关于氨氮:
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时,以0.5倍和30万元作为一个扣缴档次进行扣缴,上不封顶。即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的水质氨氮浓度监测结果超过规定标准0.5倍以下,每次扣缴30万元;超过规定标准0.5倍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60万元;超过规定标准1.0倍至1.5倍以下,每次扣缴90万元;依次类推进行计算。同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对所有超过规定标准断面累计扣缴。
当河流入境水质超过规定标准,而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水质氨氮浓度继续增加时,以0.5倍和60万元作为一个扣缴档次进行扣缴,上不封顶。即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的水质氨氮浓度监测结果超过规定标准0.5倍以下,每次扣缴60万元;超过规定标准0.5倍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120万元;超过规定标准1.0倍至1.5倍以下,每次扣缴180万元;依次类推进行计算。同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对所有超过规定标准断面累计扣缴。 《通知》明确了生态补偿金扣缴程序,并明确,生态补偿金将作为全省水污染生态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