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两个转型”,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我们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以污染减排作为调优结构、转变方式的重要举措,全面启动了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组织实施了污染物减排和“蓝天工程”、重点行业环保达标专项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综合整治、流域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今年,乌海市计划实现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在0.8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8.6万吨以内的目标;海勃湾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0天,乌达区和海南区空气质量好于上年;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全面完成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建设,黄河在乌海境内不加重污染,水质进一步改善;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强化工程结构管理减排,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污染减排水平
今年,乌海市将全面完成炼铁、球团、烧结行业的脱硫治理和电石炉气综合利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尽快发挥减排效益,对在建和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着手开展脱氮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将配套建设脱氮设施;加快淘汰工艺落后和污染严重的产能,全面关停取缔使用硫酸钠生产泡化碱的企业、无脱硫设施以及环保不达标的球团冶炼企业和白灰企业,为新一轮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对已建成脱硫设施的发电机组、热源厂,已建成投产的焦化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脱硫效率评估,达不到相关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老污染源开展主要污染物“提升达标”环境监管,对新建项目开展“双达标”环境监管;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和超总量排污行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我市将在贴息、补助资金等方面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推广节能减排关键性技术和工程项目,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努力实现园区碳循环、余热循环和硫循环。
着力改善工业园区环境面貌,全面启动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工作
今年,乌海市将在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和二氧化硫达标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改善工业园区面貌,努力实现园区水源、气源、热源“三统一”,对工业园区外所有不达标企业实施关停,对达标排放企业以土地置换等方式完成搬迁工作,对所有工业企业一律不再审批燃煤锅炉;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对不符合环保标准贮存、处置、排放的工业固废,全面开征排污费,对其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处罚,并限期在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对矿区道路和煤炭露采、煤田灭火工程排渣场及爆破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重点整治,加快非煤矿山整治工作进度,确保往今年8月底前煤矸石自燃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废水、固废、粉尘得到有效治理,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有明显改观;重点整治白灰行业脏乱差现状,对全市所有未通过环评审批的白灰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对已审批但未通过环保达标验收的白灰企业实行停产治理整顿,在6月底前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关停取缔并废毁设施。
乌海市还将全面启动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为给自治区“十二运”提供良好的环境质量,乌海市将积极开展“小三角”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实行空气质量和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确保“十二运”期间大气环境质量天天优良,饮用水质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