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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试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发布日期:2010/3/31 12:53:05

  本报讯 (记者 唐薇频)记者从正在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悉,湖南将试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湘江重金属治污规划上报国家发改委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向省政府交办了审议意见,日前,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据介绍,由环保部牵头的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整治规划编制,将我省的洞庭湖及湘、资、沅、澧四水均纳入规划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在细致调查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已拟定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总体框架,提交了规划编制的成果。目前,该规划正在上报国家发改委的过程中。


  规划将严格涉重金属行业有关标准,更加严格重金属污染排放标准,更加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门槛,规划还明晰了政府和企业以及中央和地方的责任。由企业造成的污染问题,以企业为主负责治理;对无责任主体的污染问题,由政府组织治理,其中地方为主,国家支持。


  向全省推广环境责任险


  按照省政府与环保部签订的共同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的协议,省政府即将出台《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同时,省政府今年将把环境污染责任险向全省推广,并重点抓好长株潭三市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广工作,督促三市的化工、有色、金属矿采选、砷制品、涉镉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据悉,省环保厅已对《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展修订研讨,重点将强化监管处罚力度,增加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湘江流域管理条例,已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有望年内出台。省人大环资委表示,要把流域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机制、环境污染赔偿机制等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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