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省制定的用水总量控制办法,把我国水资源管理推进到了新的高度: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核心是在水资源管理上放弃传统、粗放的以需定供的管理方式,逐步推行以供定需的管理理念,防止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最近出台的《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是我国目前第一部有关用水总量控制的地方规章,并将于明年1 月1 日起实施。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高希星说,按照《水法》和这一规章,相关的指标已经下达各设区市。
按照新的规章,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控制性指标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新的管理办法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理念,比如,办法规定: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应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者论证未通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取水许可;对未获得取水许可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用水总量,是指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可以开发利用的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区域外调入水量的总和。我省常年水资源约为 303 亿立方米,这一数值仅相当于南方一些人口、国土面积相类似省份的6% 左右。在这样的水资源约束下,我省粮食产量约占全国十分之一,万元GDP 耗水、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等指标的节约水平目前都居于全国前列,但未来发展的压力加大。一种预测认为,即使计入南水北调向山东的供水量,我省到“十二五” 末,水资源缺口仍在15亿立方米左右,目前全省工业用水不过20亿立方米,水危机迫在眉睫。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高希星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目标是实现“一控双促”,即控制用水总量,促进用水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社会在发展,用水需求的增长不可避免,限制的只能是发展中不合理的需求,即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资源禀赋条件的需求;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当前我省多数城市的用水存在缺口,要想满足合理用水需求,只能从提高用水效率、 淘汰高耗水项目中挖掘潜力。
新的管理办法强调了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维持一个地区良好生态环境所允许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40% ,而目前我省水资源的供应,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损害生态效益、 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现的。今后,我省将对水资源的利用以及水功能区的保证加强管理。而利用污水处理再生水、淡化海水的,不受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标限制。
办法中许多政策,明确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的特点,比如,取用水量达到或者超过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暂停审批。取用水量达到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的,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停止审批。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及农业节水灌溉率等指标未达到国家和省考核标准的,应当相应核减其下一年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标。造成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降低或者水文地质环境恶化的,应当相应核减责任区域下一年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标。
与此同时,区域之间可以在水量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水量交易,鼓励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