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涉及近70万个村庄9亿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环境问题引起了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他们认为,虽然近年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农村环保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由于缺少健全的机构、强大的队伍以及必要的资金,环境问题仍然日益突出。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且会影响整体环境质量改善。
农业污染源所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3.7%,有必要把农村污染减排纳入约束性指标
今年2月9日公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农业源污染物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大,其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24.09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3.7%。农业源也是总氮、总磷排放的主要来源,其排放量分别为270.46万吨和28.47万吨,分别占排放总量的57.2%和67.4%。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统计出的化学需氧量比2007年的统计数据增加了119%。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解释说,差距之所以会如此大,主要是增加了农业源污染,将统计范围拓展到建制的乡镇一级。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提供的一组数据表明: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80多亿吨,生活垃圾约1.2亿吨,大部分得不到有效处理;全国猪、牛、鸡三大类畜禽粪便总排放量达27亿多吨。“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主要针对于城市和主要工业企业,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未完全纳入减排计划。
王玉庆告诉记者,我国的污染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尽快把农业源污染减排提上日程。潘碧灵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当前,关键是要形成一套完善的农村污染治理制度,必须将农村污染物减排列入“十二五”约束性指标,全面实施农村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开展农村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研究。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增加大气氮氧化物和水体氨氮两项新的减排指标,其中水体氨氮就是专门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王玉庆表示,除了控制化肥、养殖废水以外,还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推动农村水环境质量改善。
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岳麓山建筑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建平提交的《关于将农村清洁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加强支持力度的建议》,已经得到了湖南代表团10多位代表的支持。他建议将农村清洁工程列入国家基本建设项目,争取到2020年,使全国直接涉及和影响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基本能够解决。
农村环保体制机制不健全,影响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必须加强农村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国新农村建设发展很快。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却日趋加剧。农村环境问题比城市环境问题更加严重复杂,治理更加困难。”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说。目前,一些地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得很好,却缺乏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一些地方建起了很漂亮的柏油马路,但是路两边却堆满了垃圾。
全国政协委员孙太利提供了一组数据,目前我国90%的农村村庄没有标准的排水设施,95%的村庄固体垃圾未经任何处理露天堆放,9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没有污染处理设施。塑料大棚及地膜的长期使用、过量施用化肥、滥用高毒剧毒农药,导致水体、土壤污染;农村养殖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畜禽粪便污染已成为主要污染源。
太湖周边很多城市都是环保模范城市,但仍然发生蓝藻暴发事件,问题就出在乡村。潘碧灵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放在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上,但农村环境保护却缺乏科学规划,特别是在乡镇一级没有建立起综合决策机制,以及预防和解决环境污染的环保机构。
数据显示,全国4万多个乡镇的环保人员极为匮乏。2004年,全国乡镇从事环境保护的人数只有4756人,大约10个乡镇才有1人。尽管近年来一些地方设立了环保派出机构,从事环保的人员有所增加,但是仍远远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很多地方乡镇一级环境管理人员基本空缺,村级组织公共职能弱化,农村公共环境“无人管”,也“管不了”。
潘碧灵认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线长面广,问题复杂,仅靠县级环保机构去抓去管,往往是鞭长莫及、无暇顾及。计划生育和土地保护都已在乡镇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唯独环境保护没有在乡镇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因此,他建议,在农村乡镇一级建立环保队伍,解决乡镇机构队伍问题,保证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资金“空洞”导致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缺乏,必须建立稳定的农村环保资金来源渠道
提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缺钱”是不少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共识。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长泰县岩溪镇湖珠村党支部书记陈文东说:“村里也想治理,但有心没力,财力不足啊。包括垃圾清理、运输、处理和配备人员都是有成本的。”
“在调研中,我发现一些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设施总量不足;农村水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够,农村水环境问题依然严峻。”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副主任王玉佩感叹,资金“空洞”成为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瓶颈。
王玉佩建议,中央及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实施农村水环境专项治理工程的扶持政策,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农村排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确保环境治理工程建得成、用得起。
长期以来,农村环保除各种示范试点和创建活动有少量资金投入外,几乎无其他资金投入,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吴建平表示,据测算,依照自然村规模大小,把农村清洁工程作为一个突破口,如果每村一次性投入30万~50万元,就能够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废弃物、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农作物秸秆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人大代表陈文东表示,垃圾处理需要国家建立生态环境补贴机制,建立和完善垃圾运输、处理设施。
2008年,国家在全国推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中央财政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当年投入5亿元,2009年投入金额增加到了10亿元,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将在未来3年安排专项资金120亿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这笔资金能够带动地方对农村环保的投入。但是,120亿元的资金只能治理1.2万个村庄,仅占全国的4%,潘碧灵说。而且,“以奖促治”资金大多被划拨到部分开展绿色创建的村庄,大多数村庄仍无法获得资金支持。
有代表指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解决了一批基层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能力解决的农村环境问题,但是,很多地方没有提供配套资金,且在财政预算中没有安排农村环保资金,“以奖促治”政策面临着钱从哪来的问题。
“应该为农村环境保护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潘碧灵建议在地方财政中,划拨出一笔专项资金,保证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顺利进行,并且加强监管力度,保证“钱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