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日前召开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石军在会上强调,要扎实落实环保措施,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提高污染减排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环境状况稳步好转。
石军强调,要突出抓好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监管和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三方面的重点工作。要求全省各级部门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深入清理重金属和类金属砷排放企业,区分类型,建立监管档案;督促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建立监督性监测制度,加大检测频次,定期通报不达标企业名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推进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建立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石军特别强调,兰州市要进一步加快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建设进度,陇南市要抓紧解决污水处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市州要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抓紧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进度。
石军指出,要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偷放和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落后产能和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经营业主或企业负责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企业违法排污,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