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举行的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这个《条例》已于2009年12月23日经南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军山湖是全国县域内最大的淡水湖。南北长25公里,东西宽5公里,最宽处达16公里,水面为32万亩,流域面积为616平方公里。军山湖水质纯净,水产品丰富,以盛产甲鱼、鳜鱼、银鱼等名贵水产品而闻名遐迩。近几年更以出产清水大闸蟹而名扬海内外,被中国水产协会授予“中国河蟹之乡”,省农业厅认定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军山湖清水大闸蟹被授予“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
为了保护好这一湖清水,实现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生态常佳,进贤县曾制定了《军山湖保护条例》,禁止对军山湖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损坏的项目进入,并同步实行退耕还林、还湖、还草工程,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
根据条例,保护区是以吴淞高程17.00米为基准线的军山湖水域及其外延五十米的区域,北至军山湖堤;控制区是保护区外延1000米的区域。进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划定保护区和控制区的具体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军山湖保护范围示意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移动保护标志。
条例规定,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餐饮业项目。在湖堤和水面上已建成的餐饮业项目应当予以关闭;其他已建成的餐饮业项目应当达到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由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经治理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予以关闭或者限期搬迁。条例还对保护区内水上运输、旅游等活动产生的固体垃圾、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和违法使用或不恰当使用人工饵料、饲料、肥料和药物等进行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