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力创建节水型社会
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日前从省水利厅了解到,今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15日至21日,主题是“节水全民行动,共建生态家园”。本报将陆续刊登全省各地创建节水型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部署,我省大力推进以节水减排为重点的节水型社会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水资源问题和缓解水环境压力,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不断完善,水资源保障和水环境保护能力不断加强,用水效率和效益逐年提高。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全社会用水总量实现微增长,保障了全省饮水安全、粮食生产用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
2006年,江苏省水利厅编制完成《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并开始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由2000年的519立方米下降到2009年的161立方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0年的136立方米下降到2009年的31立方米,年均分别下降7.6%和8.6%,每年均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分别下降4%和6%的目标。
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首先,全面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省政府连续三年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列为省政府50件年度重点实事工程,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建立了由分管省长召集、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水利厅每年年初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年终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向各市政府和社会进行通报,并在省级水资源费中拿出专项经费对先进集体进行奖励。同时,将部分节水指标纳入全省科学发展观、生态省建设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大政府综合考核工作力度。
其次,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全省有南京、徐州、南通、泰州、张家港等5个地区列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无锡、淮安等11个地区列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建设的县级以上行政区数量已超过全省市、县总数的一半以上。根据省水利厅和省发改委组织的中期评估结果,11个省级试点主要节水指标和工作基本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试点地区探索出的用水总量控制、循环用水、园区节水、废污水“零排放”、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和非传统水源利用等典型经验,已在全省同类地区得到广泛推广,为在丰水地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借鉴。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和载体建设,2009年全年完成节水示范项目185个,新增年节水能力2.1亿立方米。目前,全省累计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441个、节水型高校84个、节水型灌区35个、节水型社区144个,完成节水技术改造项目1497项,形成年节水能力9.5亿立方米。节水型高校创建经验受到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专门批示要求在全国推广。
四是抓好非传统水资源利用,“节约、循环”的理念已逐步在全省推广。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冶金工业园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一步深度处理后回用,日处理回用能力达2万立方米,可基本实现园区废污水“零排放”。昆山、武进、惠山、溧阳、溧水等地也建成了一批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工程。徐州市大屯煤电集团采用矿井水净化与资源化成套技术设备处理矿坑排水,日处理总规模2万立方米,每年可利用矿坑排水800万立方米。南京市在城镇生活中积极引导、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城北和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补充河道生态用水和市政绿化等,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9.9%。苏州市蔬菜研究所、骏马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充分利用雨水资源,通过塑料膜房和玻璃房将雨水收集、储存、净化,进行工厂化生产。
五是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水价是促进节水的重要手段。几年来,我省先后多次调增城市供水价格和水资源费标准。南京、苏州等地先后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水价的每一次提高,都极大地推进了节水工作的开展。在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的同时,逐步加大对用水户节水的投入,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在水资源费中拿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载体建设、节水减排工程建设以及节水关键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等,极大地调动了用水户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2009年全省水资源费(含南水北调基金)征收总额突破7.6亿元,为2002年的6倍多。
六是突出做好太湖地区节水减排工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在积极组织实施调水引流、蓝藻打捞、监测预警、生态清淤、河网整治等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在太湖地区建立了2000万元的节水减排专项资金,重点鼓励一批废污水排放大的企业实行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循环用水、串联用水、中水回用和“零排放”技术推广。省水利厅为此专门组织编制了太湖流域节水减排实施方案,规划5年内实施节水减排项目335项,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节水能力7.3亿立方米,减排COD3.0万吨。目前,首批62个项目已经全部建成投产。
七是创新节水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和节水型灌区、社区、企业(单位)和高校等载体建设标准;《江苏省地下水利用规程》和《江苏省节水型灌区评价标准》作为地方标准发布;完成了全省用水定额修订并颁布实施;全省已有苏州市、南通市等12个市(县)出台了节约用水条例或办法。
八是节水宣传教育有声有色。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节约用水的典型经验,并通过举办节水型社会建设高层论坛,节水技术研讨会和培训班,企业、高校和灌区节水型载体建设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公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来。
下一阶段,全省将按照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强化节水的统一管理,制订出台《江苏省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江苏三条“红线”控制管理的初步要求。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和节水减免所得税政策,加强自来水用水户的计划用水力度,完善节水考核指标体系,提出依法核减取水量、限制取用水的管理措施。建设企业循环水利用工程、区域中水回用工程、生产废水“零排放”工程和园区串联用水工程等“节水四项工程”。加强节水宣传,分行业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节水技术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节水参与程度,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助推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