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四川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据悉,广安市是四川省第一个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市。
《实施意见》确定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从责任考核、监控体系、队伍建设、投入机制、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三条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在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方面,加快制订区市县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控制区域取水许可总量;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工业、农业和城市节水技术改造,建设一批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对规模以上非农业取用水大户实行在线监控。在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方面,在水功能区实行限制纳污,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加大饮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工程建设,重点推进万人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市政府对各区市县的水资源管理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相关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下一步广安市将依据《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相关《考核办法》和《细则》,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的职责,层层落实考核责任,建立起监测与统计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