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底,全省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以上”;
“基本消除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劣Ⅴ类水质”;
“70%以上县(市、区)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污水有效处理”;
在日前发布的《河北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三大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用5年时间彻底改善河北省生态环境。
减煤削钢,五年PM2.5浓度下降25%以上
《意见》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目标中明确提出,2014年,所有县(市、区)须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施PM2.5等主要污染因子环境质量监测。到2017年底,全省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20%。大气污染较重的石家庄、唐山等地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33%以上。
“到2017年底前,全省煤炭消费量在2012年基础上净削减4000万吨;全省钢铁产能削减6000万吨。减煤削钢可以说是河北省为改善大气环境做出的‘断腕’之举。”河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国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意见》明确,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这一措施也将对河北现有的传统产业形成强大的环保冲击。
治理重点河流,五年消除国省控断面劣V类水质
“治污、清淤、建人工湿地,我们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开展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才让这条污染了几十年的河流重新变清。”石家庄市环保局局长张炬说。
在河北省,能够像洨河一样实现彻底“换血”的河流还为数不多。所以河北省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行动将目标锁定在了重点河流治污上。《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消除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劣Ⅴ类水质;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比2015年削减3%,主要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65%。
河北省还将进一步防治地下水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到2015年底,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全面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
城乡一体,五年建成一批“美丽乡村”
为了防治污染向农村蔓延,河北省农村环境整治行动要求,到2017年,农村污染防治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断加强。
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面,《意见》提出将在全省实施示范工程,通过以奖促治、重点攻坚和示范引导,率先解决一批重点和敏感地区的环境问题。到2015年,全省所有村庄环境整治和改造提升取得明显成效。到2017年,重点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引领建设一批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宜居宜业的河北“美丽乡村”。
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方面,《意见》提出,到2015年,5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治污设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
在土壤和矿山污染综合治理方面,《意见》提出,到2015年,各地完成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同时开展被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在生态管护、造林绿化方面,《意见》提出,到2017年,首都绿色经济圈生态屏障完成绿化造林500万亩,沿海防护林生态屏障完成绿化造林8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