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柳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柳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拉开序幕。
《考核办法》中确定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其中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2.44亿立方米以内,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2.91亿立方米以内,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4.20亿立方米以内。《考核办法》中确定201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49以上,重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考核办法》中明确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与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2月底前进行上年度考核,每5年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2月底前进行期末考核。年度或期末考核不合格的县区政府,要在通报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县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不予受理相关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市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