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沿街商户“乱泼乱倒”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沿街商户“乱泼乱倒”专项整治行动。
《通告》要求,沿街商户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并在污水桶上设置过滤网,将污水与垃圾杂物、油脂、泔水等进行严格分离,严禁将泔水及混有垃圾杂物的污水倒入雨污水井。
对于乱泼乱倒,影响市容环境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的商户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清除,不清除的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拒不执行本通告、煽动闹事或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对沿街商户的乱泼乱倒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和举证,凡经查实的第一举报人,将给予20元的话费充值奖励。举报电话:兰州数字城管热线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