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省环保厅向外通报我省落实《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情况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情况。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各地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较2010年新建污水配套管网4834.3公里;《规划》所列247个骨干工程项目完成率为49.8%;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类至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为80.9%;《规划》所列我省8个考核断面水达标率为96.25%。全省11个设区市13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顺利通过环保部验收。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尽管我省在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进展,但从检查的情况看,一些企业在落实《规划》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超标排放废水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彭泽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袁河工业平台、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废水总排口存在总磷、氨氮、总氮、锰、化学需氧量、总铅等超标排放,其中袁河工业平台入袁河排污口,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为劣类。
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同样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如,在安义、上高等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现象;在南昌乌井水库、莲花县白马河、赣州黄金岭、上饶市灵溪取水口保护区内,有居民向水体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倾倒生活垃圾;在贵溪市花园水厂一级保护区、赣州黄金岭水厂章江取水口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抚州市钟岭水厂取水口对岸有采砂船采砂。此外,部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不到位,如南昌市长堎水厂取水口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异常,历史数据缺失。
对此,省环保厅表示,对违规排污的14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内企业或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保问题的有关县(市、区)环保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逐级上报。对不认真整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导致未能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严格追究责任,并通报全省。
此外,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依法依规查处超标排放和违法企业,进一步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及取水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沿岸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全面排查,及时掌握水质变化状况,确保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