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和市政府联合批复《天津市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称《试点方案》),标志着天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建设全面启动。天津市将利用2013~2014年两年时间,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天津市是资源型缺水城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5.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23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17;近年来地下水年开采量近6亿立方米,深层地下水超采率35%;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9立方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0.65,虽然处在全国领先水平,但仍有提升的空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21%,水污染比较严重,河道生态用水保证率低。可以说,水资源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刻不容缓。作为全国首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地区之一,按照水利部“四个率先”要求,天津市先后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考核办法,《试点方案》获批后,基本建立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框架体系,为试点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试点方案》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实施进度、保障措施、评估验收等六个方面,全面部署了天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建设工作。天津市将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人水和谐、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大力推动试点建设,实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5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27%,其中保护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为确保试点目标顺利完成,天津市将重点抓好五方面试点工作:一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和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度等4项任务;二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包括完善节水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计划用水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载体创建、强化各业节水、强化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等5项任务;三是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强化城镇污水及污水处理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重要河湖水生态保护等5项任务;四是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包括加快建设水资源管理系统、加强取用水监控能力建设、加强重点水功能区与入河排污口监测、加强水资源巡测能力建设、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体系、健全和完善用水统计管理制度等6项任务;五是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包括建立考核制度体系、实施年度考核等2项任务。
根据《试点方案》,天津市所有试点准备工作已于2012年底前完成;2013~2014年将完成全部试点任务,并开展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2015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总结评估工作,接受水利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