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浙江省曹娥江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赵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忠瑶参加会议。市水利局、环保局、水务集团、旅委、曹娥江大闸管委会、规划局和越城区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好《条例》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了解,建议对曹娥江流域水环境进行立法保护,是绍兴人的共同心声。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时候,绍兴代表团即向大会提交了一份议案——《要求加强地方立法,保护曹娥江水系》。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也有绍兴代表就此问题提交议案建议。
我市的呼吁引起了省人大的重视。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把曹娥江立法保护确定为二类立法计划,2010年确定为一类立法计划。
今年,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省环保厅、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条例起草小组,并制订了工作计划。经过1~3月的准备起草阶段、4~6月的调研论证阶段后,当前已进入7~8月的修改定稿阶段。近期,省人大环资委等已先后赴曹娥江流经县(市)进行调研走访,广泛听取各地的意见建议。
记者在《条例》征求意见稿上看到,条例对流域保护的适用范围、政府职责、工作监督机构、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水质水量监测等事项作出了初步规定。
省人大环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立法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处理好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的关系,争取把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结合起来,处理好专设管理机构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流经地区政府的关系,将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吸收采纳好,高质量地完成立法任务。(记者 秦德胜 实习生 许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