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我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近日,《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并下发。
方案确定了我省2015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将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并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到2020年,要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让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要制定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水资源管理政策
对于用水总量控制,要制定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水资源管理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高效项目,逐步实现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暂停审批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节水高效项目要通过区域内部调整、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水量置换等方式解决用水问题;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禁止建设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
利用2年时间制定和完善河流、湖库、引江、引黄水量分配方案。新增取水许可审批要符合我省《用水定额》标准,在当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通过水资源论证审批,满足节水要求且须安装符合标准的计量设施。
对于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问题,方案提出,要重新核定并公布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禁采和限采范围。在地下水超采区域内,严格控制新增取用地下水,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机井。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新增自备水源和自备水源用户,在城市公共供水可到达的地区,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自备水开采量。
南水北调工程建成通水后,受水区各市(含县城)自备井全部关闭,逐步削减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超采量。
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方案中明确,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节水长效运行机制,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和蔬菜生产示范区为重点,大力推广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微灌、喷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和生物节水、农艺节水技术,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突出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现代农业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分生产率。加强对钢铁、化工、火电、纺织、造纸、建材、食品等高耗水企业的定额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建设。
要根据我省《用水定额》,核定各行业用水户的年度用水量,定期检查用水计划执行情况,严格管理临时取用水或改变用水计划,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
另外,要健全节水“三同时”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进行节水评估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复设计报告,不予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予以处理。已建成建设项目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须逐步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要强化入河排污口登记、论证、审批及监督检查
方案中提出,要强化入河排污口登记、论证、审批及监督检查,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满足水功能区达标率以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大入河排污口要进行科学论证,对现状排污量超出纳污能力的实行区域限批,禁止新增入河排污口。
对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要通过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及安全评估制度,核准公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其检查评估工作。到2015年,实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的目标,其中重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同时要加强执法检查,防治水体污染,强化水量水质监测、工程维护、科学调度,保障供水安全。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建立重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备用制度,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全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蔓延。